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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互联网广告真实性专题维权报告62
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结构的升级,汽车逐渐成为大众消费品,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,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均突破2800万辆,生产2811.88万辆和销售2802.82万辆,同比增长14.46%和13.65%,增幅比上年提升11.21个百分点和8.97个百分点。其中乘用车生产2442.07万辆和销售2437.69万辆,同比增长15.50%和14.93%。 随着消费需求的增加,汽车生产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、扩大产品生产种类,汽车销售企业也采取多种形式的销售方式开展相关的营销工作,在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,互联网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化的销售渠道。为了落实“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”的消费维权年主题要求,履行商品服务监督职责,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,中消协利用网络技术采集互联网汽车广告的相关数据,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,形成如下报告。 一、互联网汽销售车广告数据采集情况 1.互联网汽车销售广告发布量超10万条 2016年12月~2017年1月期间,采用网络爬虫技术从汽车门户网站、媒体、论坛、新闻网站、博客、微博等多种网络信息源进行网络数据采集,共采集互联网汽车销售广告15.8万条,涉及广告主共8340家。从采集的互联网汽车广告的发布时间来看,大多为最新发布的广告,其中2017年1月份发布10.4万条,2016年发布4.7万条,2015年发布7348条。 图表1 按发布时间统计的互联网汽车广告数量 2.互联网汽车广告东部地区超半数 从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区来看,东部地区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展繁荣。东部地区互联网汽车广告量为8.1万件,占全国的51.5%。 图表2 2015-2017年1月全国互联网汽车广告量地区分布 从互联网汽车广告的发布省市来看,广东、江苏、浙江三省的互联网汽车广告过万条,分别为1.6万条,1.6万条和1.1万条,分别占全国互联网汽车广告的10.4%,9.9%和7.1%。 图表3 2015-2017年1月全国互联网汽车广告量省市分布 3.大众、别克、丰田位于互联网汽车广告前三位 从汽车品牌来看,采集到的汽车互联网广告涉及的品牌有106个,其中发布广告数量前三十位的汽车品牌广告数量占比达到78.8%,前十位的汽车品牌广告数量占比达到43.4%。 图表4互联网汽车广告的品牌分布 发布广告数量较多的汽车品牌中,大众、别克、丰田位于前三位,分别为13307条,8579条和7867条,占互联网汽车广告的比重分别为8.4%,5.4%和5%。 图表5发布汽车广告数量前十位的品牌情况
二、互联网汽车广告主涉嫌无照经营情况 1.超一成汽车互联网广告主涉嫌无照经营 采集的互联网汽车广告涉及企业共8340户,与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匹配后,共有1293户企业未匹配上登记信息,涉嫌无照经营,占比为15.5%。从匹配上的企业的行业分布来看,94%的广告发布企业从事批发和零售业,3.8%的企业属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,开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销售、维修业务。 图表7匹配上的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布企业的行业分布 2.东部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占比过半 从未匹配上企业的地区分布来看,东部地区的占比较高,为53.9%,中、西部各占两成左右,东北地区占6.9%。但从各地区的未匹配率看,中、东部地区较高,分别为19.6%和19.5%,其中海南、北京、广东较高,分别为35.9%,32.2%和26.7%;东北、西部地区的未匹配率低于中、东部地区,分别为16.5%和16.7%。 图表8各地区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布企业未匹配情况 分省市来看,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分散在全国各地,其中14.9%集中在广东省,占比最高;其次是北京市,占8.5%;江苏第三,占7.6%;前十省市合计占比65.3%,发布的广告量占比65.2%。 图表9未匹配上的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布企业TOP10省市分布 3.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主打价格优惠广告 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户均发布近20条广告,九成以上与价格有关,其中四分之三的广告明确有价格优惠,直降,购车优惠多少元等内容,另有4.8%的广告以购车有礼品赠送等来吸引消费者,还有4.0%的以热销、车源充足、现车等为广告主要内容;不足1%的广告涉及购置税等问题,主要从购置税全免、购置税减半等方面来促销。新广告法出台后,广告用语中对“最”字的使用更加谨慎,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广告中涉及“最”字的有3314条,主要是价格最低多少起,最多或最高优惠多少元等内容。 图表10未匹配上的互联网汽车广告内容分布 4.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涉及日系品牌最多 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涉及的汽车品牌较多,其中本田、日产、丰田三个日系品牌排前三位,占比分别为13.5%、11.7%、9.8%,合计占比超过三分之一;其次是现代,占比5.3%。 5.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过半来源于爱卡网 本报告所用数据主要采集于爱卡汽车网和太平洋汽车网。其中,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53.4%信息来源于爱卡汽车网(共691家),近四成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(共491家),其他合计占比不足一成。 图表11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广告主来源分布 三、互联网汽车广告投诉情况 汽车相关广告投诉案件中,24.06%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,投诉的主要问题主要为:实际配置和性能与网络宣传不符(占31.0%),宣传促销方式与实际不符(占28.6%),利用微信等方式帮助宣传,商家不兑现承诺(占19.0%),二手车已行驶里程或过户等信息与网络宣传不符(占9.5%)。 图表11汽车投诉案件中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的主要问题 从被诉主体和被诉内容看,二手车市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的占比较大,且呈上升趋势,亟待规范化管理。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赋予的职责,督促相关企业改正违法违规行为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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